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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首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候选人展示 推荐人:法制支队政委 符开妹 推荐词:24年来,他扎根公安法制岗位,持之以恒、笔耕不辍,被誉为法制业务的“百事通”;他勇做规范执法推动者,厚积薄发、身体力行,不断创新案件审核方法,全面提升执法效能,传承法治精神,被视为民警身边的“活词典”;他严把案件审核质量关,铁面无私、敢于担当,始终坚持法律至上,确保经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评判,提升了公安执法公信力,被称作坚持原则的“黑面汉”。他,就是公安执法生命线上的守护人! 个人荣誉:先后审核把关各类案件5万余起,指导办理各类案件1万余件,全部做到“零失误、零错案”。先后获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河南省控申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经侦十大标兵等称号,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20多年坚持每天抄法律条文、写笔记 法律科班出身的李永亮刚上班时,熬夜看书到凌晨是常有的事,很快就将《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全文通读三遍以上,不仅对基层民警办理案件中常用的三四十个刑法罪名能熟练掌握、熟练运用,而且对现行刑法中涉及的400余个罪名及犯罪构成要素、认定条件,也一一把握、熟烂于心。 为强化记忆,便于查找应用,他坚持每天抄记法律条文,撰写学习笔记,一坚持就是20多年,现在每年整理的学习笔记都在20本以上。2005年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台后,他法律条文抄写3遍,新法119条内容他倒背如流。 他还自办了《执法参考》内部快报,先后编印一百余期。 审核案件5万余件 无一起冤假错案 2006年,王某为解决公司资金周转问题,让朋友李某以在某煤矿的股权为担保,向社会进行融资,后王某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困境无力偿还债务,而李某却拒不履行担保责任。在经济纠纷中,出资方发现李某不在担保煤矿的股东名册上,便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以诈骗罪处理王某,办案民警据此立案侦查。审核案件时,李永亮想到《公司法》及相关规定中明确“股东分为挂名股东、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便没有草率作出结论,为准确弄清该担保涉事煤矿的股东结构,他化名第三方对该煤矿的股东结构进行详细调查,最终查清李某确系该煤矿的隐名股东,并据此依法认定该案为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责任,避免了一起错案发生。 李永亮从事公安法制工作24年以来,先后审核刑事、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5万余件,未发生一起冤假错案或国家赔偿案件,无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被誉为全市公安机关案件审核把关第一“质检员”。 攻坚疑难复杂案件 被誉为“首席诊断师” 现实中,一些重大案件、新型犯罪案件如何定性,始终是摆在法制民警面前的一道难题。 2016年6月,全市突然出现大量以代开淘宝网店为名、实则骗取群众代理费的代办公司,短时间内全市有许多群众受骗,涉案金额巨大。接到受骗群众和阿里巴巴公司报警后,市公安局迅速立案侦查。在对案件定性时,李永亮依法建议对该类案件不按民事经济纠纷处理,而是按涉嫌一般诈骗罪对相关责任人刑事立案侦查。准确定性后,市公安局迅速统一部署,一举抓获相关犯罪嫌疑人1000余名,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 由于过硬的法律素养和对每一起案件精益求精、追求完美的执着态度,很多疑难重大复杂案件,市局都指定由李永亮牵头攻坚,他也被誉为案件“首席诊断师”。2016年9月,全国推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后,有朋友劝李永亮别承办疑难复杂案件,他说:“再难的工作也总得有人干,更何况法律审核是我们法制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法律的公正、群众的利益我愿一直坚守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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