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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新郑市地税局获悉,省政府印发通告并下发《关于改革我省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社保费改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 从明年起,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五险”统征,依法统一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等职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中的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部分自2017年4月1日起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通知》中详细规定,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向地方税务机关自行申报、足额缴纳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代扣代缴的单位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以后用人单位每月缴税的同时,顺便就可以把社会保险费缴了。其他以个人名义参保或者续保人员,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应缴费额,向地方税务机关一年申报一次缴费数额,可自主选择按月、季、半年或一年一次缴纳的缴费方式,并在选择确定的缴费期内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另外,社保费可通过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银行代扣代缴等多元化途径和方式完成缴费,相关业务均可实现省域通办。 新郑时报 邓春丽 通讯员 沈菲菲 新郑市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PDA数据处理工作培训 12月20日,新郑市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PDA数据处理工作培训会,本次培训共分为两期,各乡镇、街道办共计500余人参加。 会上,新郑市农普办副主任、数据处理组组长刘伟就PDA程序安装、操作等具体业务知识做了详细讲解,并现场指导参训人员进行移动终端下载、农普程序安装等步骤。要求每位学员都要通过模拟表内容实际进行录入审核上报等全流程操作,最后对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并进行了对应模块的考核,检验培训成果。 据了解,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是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最后一个环节,数据处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普查的质量和最终成果。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新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即将全面铺开。 新郑时报 李显文 和庄镇开展 农业普查下乡培训 为了进一步加快农业普查的进度,提高数据的录入质量,自12月16日起,和庄镇统计站所长带领统计站的所有人员驻村进行农业普查数据录入培训。 统计站到每个行政村,组织各村普查员在村大队部进行业务培训。首先对普查员所填的农户普查表进行审核,检查其中的填写错误;随后,结合近期普查工作的开展,对普查员提出的疑问进行详细的解答和指导;最后再次对普查员强调开展普查的注意事项,要求所有普查员对本次农业普查高度重视,并扎实开展工作。 记者 杨宜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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