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民生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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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后,在职中小学教师也要像学生一样通过培训修“学分”了。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培训学分”将事关教师资格认证、职称评聘。 《意见》明确,各地须构建培训学分标准体系,科学规划培训课程,推行教师培训选学,完善培训学分审核认定制度,建立健全培训学分转换与应用机制。按照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国家制定的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地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和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分层、分类、分科建立教师培训课程体系,合理设置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对不同层次与类型的培训课程赋予相应学分。 按照规定,教师参加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教研活动,可纳入培训学分。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教师自主选学,支持教师自主选择培训课程、培训机构和参训时间等。教师可根据学分标准,制定个体发展规划,明确“培训需求菜单”,进行自主选学,提高培训针对性。 今后,教师评优、评先、评职称都需要参与培训挣学分,修不够培训学分或将影响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结果。按照规定,各地须严格落实教师培训学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必备条件,每个注册有效期内,教师须完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培训学分,方能注册合格。将教师培训学分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必备条件。将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校长考评和县级教育督导的指标体系。 郑报融媒记者 张竞昳 ■亮点 合理规划和规范流程制定课程,老师拥有一定自主权,自选培训课程。 培训学分折算要体现学习成效差异,也就是说,教师不仅要修学分,还要修好学分。 学分认定流程明确,未来教师的培训情况都将记录在案,而且还要定期认证。 培训学分将可以和高校学习相互认定。探索建立学分银行,推动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拓宽教师终身学习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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