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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总统朴槿惠的律师团10日在总统弹劾案第三次辩论庭审上向宪法法院提交答辩状,交代“岁月”号沉船事故当天朴槿惠的7小时行踪,但宪法法院指出“内容欠缺”,须再进行补充。国会弹劾案委员团批评说,朴槿惠花大约1小时时间做头发属于“玩忽职守”。 根据答辩状,2014年4月16日沉船事故当天朴槿惠称身体状况欠佳,留在官邸工作。朴槿惠律师团表示,朴槿惠第一次接到沉船事故报告是在事故当天上午10时许,由青瓦台国家安保室汇报。但律师团没有拿出朴槿惠和时任国家安保室室长金章洙电话沟通的记录。 律师团对朴槿惠在事故当天的情况进行了陈述,包括接受沉船事故搜救情况相关报告、整理头发、访问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等。 宪法法院方面指出,答辩状达不到要求,须补充总统通话记录等内容。 国会弹劾案委员团批评说,朴槿惠在接到首次书面报告后没有做出指示,在巨大灾难面前处理延迟。因为在官邸而非办公室工作,浪费了营救“黄金时间”,花大约1小时时间做头发属于“玩忽职守”。以总统为中心的国家危机管理体系事实上处于“崩溃状态”。据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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