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荥阳市发改委正式对外公布荥阳市区城市集中供水阶梯水价标准,并明确自2016年12月起执行。按照荥阳目前的自来水收费模式(即当月20日~28日对上月水费进行征收),2017年1月20日至28日,市民将按照新的水价标准缴纳2016年12月份的水费。
2016年11月15日上午,荥阳市发改委组织17名来自不同行业的消费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经营者、利益相关方等召开听证会,对荥阳市区城市集中供水阶梯水价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并评选出符合荥阳市市情的实施方案。
荥阳市区城市集中供水阶梯水价执行标准是居民用水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80吨,综合水价2.90元/吨。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81~300吨,综合水价3.85元/吨。第三阶梯年用水量≥301吨,综合水价6.70元/吨。总表居民用水综合水价3.00元/吨。非居民用水综合水价5.30元/吨,特行用水综合水价11.80元/吨。
另外,荥阳市发改委通知还对阶梯水量、综合水价以及特殊群体费用补贴等进行了具体解释,其中阶梯水量以年度为计量周期,每户按4口人(含4口人)计,每增加1人,年用水量基数增加36立方米。综合水价包括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荥阳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将获每户每月减免5立方米的水费补贴。
记者 姚辉常 通讯员 唐向伟 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