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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做好辖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大气环境质量的不良影响,1月14日下午,郑州市政府召开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推进会,五县(市)、上街区向市政府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目标责任书》。即日起,新郑、新密、登封、荥阳、中牟县和上街区的中心建成区,全时段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郑报融媒记者 张玉东 保证建成区无销售、无运输、无燃放 会议明确指出,要严厉打击单位或个人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保证城市建成区内无销售烟花爆竹经营网点、无运输车辆、无燃放现象。 发现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严厉查处;构成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辖区内所有县城及以上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全时段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 市公安局对发现和群众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线索,要及时通知辖区公安分局迅速出警,快速查处,依法依规严厉处罚,确实起到震慑作用;公安机关交警、特警、巡警要在主、次干道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制止、劝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特别是新纳入禁放区的新郑、新密、荥阳、登封、中牟和上街六个县(市)、区将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开展禁放工作。 警方邀您一起监督,举报有奖 市公安局表示,公安机关将硬起手腕,对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严厉打击,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凡接到人民群众举报的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的,公安机关将认真查处,案件查处办结后,将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兑现奖励,举报电话:110,69623700。 线索提供 王洪岩 县以上城市区 全面禁燃烟花爆竹 ■链接 河南“禁炮”范围再次扩大 县以上城市区全面禁燃烟花爆竹 为了维护空气质量,防治雾霾,河南全面“禁炮”的范围再次扩大。记者从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从2017年春节起,河南省将在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各地要按照已经签订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目标责任书执行。 从2015年开始,河南多个省辖市出台要求,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次又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县级(包含县级)以上城市,措施更加严厉。据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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