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X04版:新郑时报 城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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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范围:新郑市环境污染防治重点管理控制区(简称重控区)范围:京港澳高速公路以西、107国道以东、新村大道以南、炎黄大道以北。 “七条禁令”:第1条 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第2条 严禁焚烧秸秆、树叶、垃圾,以及树木、锯末、稻壳等可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第3条 严禁销售、储存和使用散煤、煤炭、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第4条 严禁建筑工地未按照“七个100%”和“两个禁止”规定要求进行施工;第5条 严禁渣土车、散装物料车、黄标车等违规行驶;第6条 严禁超分贝高音污染;第7条 严禁非法开采地下水和超标排放污水。 新郑市委市政府 大气污染防治督导组 2017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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