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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河南的县城该怎样建设规划?一份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权威“工具书”正式出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南省县城规划建设导则》,要求提高县城、县级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完善县城服务功能,提升县城品质和综合承载能力,打造景致优美、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塑造富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城市风貌。郑报融媒记者 裴蕾 目标 到2020年,县城人口 占县域人口至少三成 我省目前有86个县、20个县级市,共106个县(市)行政区划单元。县域国土面积约占全省国土面积90%,人口约占80%。 根据《导则》要求,到2020年,县城功能基本完善,整体面貌显著改善,以建设一流县城为目标,建成一批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生态宜居、特色明显的现代化中小城市;全省县城人口占县域人口的30%~40%,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建成区绿地率达34%,绿化覆盖率达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0平方米,90%以上的县城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70%左右的县城达到省级文明县城标准,形成县城规划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到2030年,所有县城达到“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绿色生态、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美丽县城建设要求;县城人口占县域人口的40%~50%。 要求 县城建筑设计严禁抄袭、复制或山寨模仿 《导则》同时明确,城市布局和建筑风貌设计应充分体现地域特色、民族特点和时代特征,注重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提升建设品位,彰显中原文化特色,增强县城魅力。严禁抄袭、复制或山寨模仿,避免城市风貌雷同、千城一面。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要求,每个县城应规划建设至少1所服务全县域、符合标准的高级中学,并结合全县主导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建设1所集学历教育、各类培训、继续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同时,服务城区居民的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等设施的设置标准和规划布局,应与服务人口规模相适应,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并兼顾周边村庄的需求。初中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000米,小学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00米。城区人口30万以上的县城应规划建设1所特殊教育学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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