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郑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该局发布了《关于在郑州地区开展进口机动车“三证合一”工作试点的通告》,根据《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改进进口机动车辆质量安全监管促进贸易便利化的通知》,按照河南局工作部署,决定在郑州地区开展进口机动车辆“三证合一”工作试点。自2017年3月1日起,郑州地区的消费者购买进口车无须再到检验检疫部门办理登记检验手续和换发“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车主凭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即可到交通管理部门申领行车牌照。郑报融媒记者 肖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