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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年来,盗窃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盗窃车内物品等案件发案率较高,社会反映强烈,此类案件也成为郑州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此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群众财产安全,郑州警方从今年3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盗窃车内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持续到今年9月30日,对涉车违法犯罪展开重拳出击。郑报融媒记者 谢源茹 文/图 7个月的专项行动开辟三大战场 昨天上午,郑州警方在紫荆山公园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打击涉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启动仪式,正式拉开这场为期7个月的专项攻势,通过这次启动仪式,郑州警方向全体民警发出集结令、向广大市民发出动员令、向犯罪分子发出正告令!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将主要开辟大会战、大防范、大清查三个大战场,将可能存在“窝赃、销赃、运赃”的旧货市场门店、电动自行车修理摊点、出租大院仓库、中小型货运面包车为重点,主动出击,收缴一批被盗赃车,侦破一批窃车案件,挖出一批盗销人员,堵住“黑车”销售渠道,坚决做到“捣毁窝点、切断链条、取缔源头”。 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沈庆怀在现场表示:“群众利益无小事',要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零容忍’态度,有案必查、余罪必究、逃犯必抓、赃物必缴,公安机关将铁拳亮剑、除恶务尽,绝不会给任何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严惩不贷 这些车视同被盗电动车 据悉,警方将依法整治非法设立的废旧电动自行车交易市场,清理整顿经营、拼装、改装、翻新二手电动自行车的场所,摧毁电动自行车盗销网络,追缴一批被盗电动自行车,并依法惩治收购、窝藏、转移赃物人员。 此外,对于在电动自行车非法交易场所销售、购买的;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购买的;无依法应当具有的合法票据证明的;电机号、车架号等有明显改动的车辆,也视为“明知”是被盗电动自行车。 有奖举报 最高可奖2000元 对于盗窃电动自行车或者明知是被盗电动自行车而窝藏、收购、拆解组装或者销售的,从3月9日起一个月内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上缴车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公民举报盗窃电动自行车和销售、购买、拆解组装、窝藏被盗电动自行车等违法犯罪人员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奖励500元;扭送盗窃电动自行车犯罪嫌疑人的,奖励1000元;举报窝藏、拆解组装或销售被盗电动自行车窝点,查证属实的,奖励2000元。公民可以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来人来信、登录郑州刑警CID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并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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