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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环保部纪念章申报工作,今年在我省已拉开帷幕。在每年6月5日环境日前后,环保部会向在各级环保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工作满30年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颁发从事环保工作30年纪念章。常年在高海拔、边远等艰苦地区从事环保工作满20年的,可以先颁发从事环保工作20年纪念章。 各级环保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提出本单位符合颁发长期从事环保工作纪念章人员名单,由所在单位推荐并逐级上报,经省级环保部门审批后,报环保部核定。符合条件人员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4月7日前,相关单位须将《长期从事环保工作人员登记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与公示结果一并报省环保厅人事处审核,电子数据通过系统报省环保厅人事处审核汇总。 2016年,全国共有11376人获得了从事环保工作30年纪念章,其中,河南省550人、郑州市57人。 郑报融媒记者 王军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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