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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自贸试验区管理试行办法出台
贫困脑瘫患儿 在省立医院看病,减医疗费个人承担费用可减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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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脑瘫患儿 在省立医院看病,减医疗费个人承担费用可减50%

本报讯 河南省省立医院昨日传来好消息,脑瘫患儿医疗减免项目正式启动,凡河南省内贫困住院患儿,均可享受不同程度的减免。

据了解,本次救助对象为郑州市辖区六县(市)及河南省各地市脑瘫患儿,0岁至18周岁贫困住院患者。救助对象申请医疗救助时除必须持有患者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医疗保险证外,还需提供低保证、残疾证、烈属证、其他经乡级以上(含乡级)政府或单位开具的贫困证明证件之一。 救助范围为救助对象在该院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具体救助标准如下:

凡符合条件的贫困救助对象(无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自费)在该院进行住院治疗的,其在享受国家医保补偿政策后,个人承担的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即救助金额=(医保参报费用-医保报销医药费)×50%。首次住院费用救助封顶5000元。对于烈士子女、单亲家庭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父母有智障的可救助医保报销后全部金额(不含纯自费项目)。

对于在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脑瘫患儿贫困患者,其外院医疗费用不予救助。对于一年内两次以上(含第二次)住院的,两次以上(含第二次)救助金额=(医保参报费用-医保报销医药费)×25%,每次住院费用救助封顶2500元。

郑报融媒记者 邢进 谷长乐

通讯员 闫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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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183 2017-04-13 00:00:00 四 贫困脑瘫患儿 在省立医院看病,减医疗费个人承担费用可减50%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