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A02版:政事 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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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郑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我市从2016年起,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方案明确,我市要分级制定农业水价。其中,大中型骨干工程水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小型灌区和末级渠系水价可实行政府定价,也可实行协商定价;末级渠系水价由县级制定。在水价管理方式上进一步创新,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健全、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各类灌区水利工程,以及社会资本投资的水利工程,可由供需双方公开公平协商定价。 与此同时,逐步推行分档水价。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各县(市、区)要结合水资源条件、农业用水量及用水户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分档和加价幅度,促进农业节水。 为保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顺利实施,方案要求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对农业生产定额内用水实行精准补贴,补贴范围主要包括小麦、水稻、玉米、薯类等粮食作物的定额内用水量。县(市、区)也要逐步建立健全农业用水节水奖励机制。 郑报融媒记者 董艳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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