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春以来,气温逐渐升高,饮用水传染病发生风险逐渐增大,为确保学校和托幼机构师生用水安全,社区局卫生监督部门针对“卫生管理相对薄弱的农村学校”开展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的“组织管理、卫生防护、用水设施、水质检验”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个别学校卫生防护措施不完善、无清洗消毒记录等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并跟踪督促其整改落实。
记者 李无双 通讯员 贾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