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热线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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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建设东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侧,有人安装灯箱广告敷设电线,在道路上挖了一条小沟。” 4月18日,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政设施监理所接到养护单位人员举报。监理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查看时发现,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胡某擅自挖掘快车道约2平方米。 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胡某停止施工,对他批评教育,要求他限期恢复道路原状。19日,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继续施工完成了电线敷设,就将此事反映给道路设施养护部门,养护部门拆除了电线。 20日,执法人员通知当事人胡某来到施工现场,并对胡某开出了5000元的罚单。郑报融媒记者 王军方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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