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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可申请 “就业创业证” 本报讯 2017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总量达到51.8万人,全省各地要完善精准就业服务,确保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5月4日,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可凭学生证申请“就业创业证”,符合条件者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不得拒绝受理。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精简办事程序,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服务工作。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可凭学生证向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领,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可直接向求职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对申请登记的毕业生及时核发“就业创业证”并将实名信息登记入库,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或没有档案等为由不予受理。郑报融媒记者 王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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