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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前每千名村民 至少要有2名保洁员 本报讯 建设美丽乡村,改善农村人的人居环境,垃圾处理是必要的一环。昨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其中提出,6月底前,各县(市、区)要按照不低于行政村总人口数2‰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将编制农村生活垃圾专项规划,6月底前,编制完成农村生活垃圾专项规划或将相关内容纳入县域城乡规划,建立城乡一体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规划。 加大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工作力度。5月中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环保厅等4部门完成对各县(市、区)排查结果审核;6月底前,各县(市、区)要根据排查结果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漂浮物工作台账,完成前期排查工作。各地明确治理目标,制定分类整治方案,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在保洁员队伍方面,6月底前,各县(市、区)要按照不低于行政村总人口数2‰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 有些乡村还存在陈年垃圾,对此,我省要求,6月底前,全省各县(市、区)要全面完成农村陈年垃圾清理任务。7月上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陈年垃圾清理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通报。 2017年底前,省直管县(市)要率先达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标准,并通过省级验收,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提前申请省级达标验收;2018年底前,各省辖市1/3的县(市、区)要完成省级达标验收,2019年底前全省各县(市、区)要完成省级达标验收。 郑报融媒记者 李娜 黄永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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