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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民生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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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去年,中国捐献器官者仅略超4000人,而等待接受器官移植者多达30万。很多病人在医院因没有合适的器官移植就只能遗憾死去,他们所渴望的恰恰是那一份生命的延续。 6月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施行一个月。郑州市召开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座谈会,捐献志愿者代表、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代表等参加。 郑报融媒记者 邢进 谷长乐 通讯员 王海燕 为亲人办理了遗体捐献,他还希望捐赠自己的遗体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从5月8日起开始实施,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中新增加了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等职能。 今年69岁的吴树林在座谈会上讲述自己成为遗体捐献者的经历:父亲于20世纪80年代就提出捐献遗体,2009年父亲因病离开了,当天他的遗体就到了郑大医学院遗体捐献中心。大姐2016年去世后,遗体也在郑大医学院遗体捐献中心。“他们的遗体捐献手续都是我办理的,特别是和解剖教研室的老师接触后,更加了解了人体解剖在教学和科研上的意义。”吴树林说,后来我想学中医的孩子比郑大医学院的学生更应该学习人体解剖,更缺少人体标本,他主动与省中医药大学联系,希望能捐赠自己的遗体。 据了解,郑州市红十字会从2015年开展相关工作以来截止到今年5月底共完成人体器官捐献222例,遗体捐献32例。 作为一名器官捐献协调员,被拒绝是工作的常态 目前,中国每年大约有150万器官衰竭患者,有30万适合器官移植方式治疗,每年仅有1万多人能得到器官移植的救治。2015年起,公民自愿捐献成为我国器官移植的唯一合法渠道。当年,我国器官移植手术达到了历史最高值10058例,2016年进一步上升到15000余例。 耿昆在郑大一附院工作,从事的并非普通医疗救助工作,而是为解决中国长期存在的捐献器官短缺问题而设立的新兴职业——器官捐献协调员。 耿昆学的是护理专业,作为郑大一附院肝移植科的一名临床护士,耿昆比别人更频繁地见证着生离死别,他觉得从一个人身体上“救下”一部分能让另一个人重生,“是积德行善的事,是很神圣的”,于是,在3年前,他参加培训,成为河南省为数不多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 成为器官捐献协调员后,耿昆满腔热情地投入到宣传动员中,然而,往往奔波交流一番最后还是被拒绝,“3年里,我负责的区域有意向的只有十来个,最后成功捐献的只有3例”,3年的时间里,被拒绝,是耿昆工作的常态。 “真正捐献成功了,我们反而心里很难受。”耿昆说,每完成一例器官获取,协调员们都要难过好几天,“这项工作要求我们专职协调员必须掌握心理学,能清理掉捐献者家属带给自己的悲伤情绪,因为后面还有更多人需要我们帮助。” 24小时待命 尊重逝者 完全自愿原则 耿昆协助捐献出的第一颗肝脏,来自一位11岁的男孩。 2014年,男孩遭遇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的脑外伤。因伤情严重,事发第二天失去生命体征,全脑死亡。耿昆记得,男孩是独生子,去世那天,他的父母哭得撕心裂肺,本该向夫妻俩提出器官捐献的耿昆一句话也说不出口,但是当天稍晚些时候,男孩父母他们主动找到耿昆,同意捐献。“让孩子还能多留在世上。”在耿昆的帮助下,夫妇俩在同意书上签了字。 12个小时前,一个生命逝去,12个小时后,一个生命重生,也许那位捐献者已经被火化了,而在这里躺着的人则会带着捐献者的器官延续生命。 每一例捐献者的亲属都要经历人性的抉择,虽然按规定是由直系亲属决定,但是其他亲友甚至邻居、同乡的意见往往也会左右结果。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需要24小时待命,随时到捐赠者的亲属身边开展工作。 为公平公正,我国使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获取的供体信息需全部上传该系统,系统严格遵循器官分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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