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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招标投标,是指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 “如果一个工程标的1000万元,利润是40%,那么30%就不得不给‘围标’团伙。如果不通过他们,中标的概率几乎为零。”2011年至今,该犯罪团伙参与串通投标工程百余起,涉案金额逾亿元。 今年1月,上海一项市政工程公开招标过程中,虽然有90多家公司参与投标,然而最终的中标价格非常接近招标方事先公布的最高限价,这其中透露着一股不同寻常的气息。 警方随即对这次招投标行为展开调查发现,在今年1月的招标工程中,参与的90多家公司中竟然有80多家背后由同一力量控制,以确保他们以期望的价格中标。由此,一个长期盘踞利用串通投标非法牟利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从2011年至今,该犯罪团伙参与串通投标工程百余起,涉案金额逾亿元。目前,检察机关已对首批集中收网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高价中标背后玄机: 九成公司同一人控制 “招投标的过程,一般是招标单位设定一个最高限价,再由投标单位报价,取中间价上下最接近的几家公司,最后选出中标人。”据业内人士介绍,在这样的规则下想要中标并抬高中标价格,必然要与多数参与投标的公司联系,以测算并制定出关键因素“中间价格”。 警方随即对该招投标过程展开调查,却发现背后存在一个以陆某为首的势力在左右这个过程。参与竞标的公司中,有相当数量由陆某实际控制,此外还有多家公司与其相关,还有部分公司则获得陆某等人承诺,只要让他们指定的公司成功得标,将获得数万元的酬谢。这些盘根错节的关系串联起来的企业多达80余家,仅有10余家公司正常参与招投标! 今年4月20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静安公安分局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在该市抓获包括陆某在内的犯罪嫌疑人10余名;经进一步侦查后,警方于近日对另10余名犯罪嫌疑人开展了第二波次打击,现场查扣大量涉案电脑、手机及招投标文件。通过两次集中收网行动,警方彻底摧毁了这一长期盘踞本市、利用串通投标非法牟利,严重扰乱、破坏市政施工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的犯罪团伙。 参与者揭秘手法: 希望中标的公司得花巨资找人“围标” 通过对陆某及其相关的公司和人员深入调查,侦查员发现自2011年起,陆某就开始伙同他人,在工程招标过程中利用“围标”手法串通投标、控制中标价格。希望中标的公司不得不花巨资找到陆某“帮忙”,陆某等人有时也会中标之后再转包给他人。 “围标”如何操作? 在看守所里,曾通过陆某中标某工程的一公司负责人周某讲述了整个过程。 “所谓的‘围标’,就是多家参与投标的公司把标的‘围’起来,而这些公司的背后实际控制人却是同一个。”据周某称,陆某自行注册了多家公司参与工程投标,此外行业内还有一批公司,本身能力有限,存在的目的就是跟风投标赚取“小费”,陆某会许给这些公司数万元“小费”让他们参与工程招投标:“这些公司负责人目的就是拿‘小费’,不会真的打算中标和后续建设,所以企业形象什么完全不会考虑,有利可图即可。” 在这一规则下,控制参与投标的公司越多,中标的可能性就越大。陆某控制的这些公司就像“围攻”标的物一样,谁能中标,中标价格多少,他们有近乎决定性的影响力。 想要中标: 一个工程利润的30%要给陆某 据周某称,如果一个工程标的1000万,一般来说利润是40%,利润中30%给陆某——即千万标的中陆某能获利百万以上:“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们一联合,我们不通过他们中标的概率几乎为零。” 招标代理公司泄露正规投标公司信息。在陆某操控的一系列案件中,另一个发挥关键作用的是招标代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中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按照法律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同样应该遵守这样的保密规定。 然而在这一案件中,一些招标代理公司私下将参与投标的公司信息泄露给陆某等人,陆某等人在控制大量参与投标公司的同时,还能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泄露的真正参与招投标的公司的方案“见招拆招”,并在规则之下测算、抬高中标价格。记者从警方获悉,目前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归案。 据警方介绍,2011年至今,该犯罪团伙参与串通投标工程百余起,涉案金额逾亿元。目前,检察机关已对首批集中收网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据《建筑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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