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新郑市法院举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挂牌仪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刘祖一,新郑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苗瑞光出席活动并为该法庭揭牌。新郑市政法委、检察院、环保局等单位领导及市法院党组班子、中层以上干部30余人参加揭牌仪式,并召开座谈会。
据悉,新郑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于2016年5月13日经新郑市编委批复设立,工作职责是审理全市辖区及上级法院指定的水土、林业资源保护及排污侵权、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等类型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相关执行案件,实行“三审合一”的归口审理模式。
苗瑞光在座谈中强调,新郑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的成立,标志着新郑在环保领域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无缝衔接,也标志着全市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步入了新的历史起点。苗瑞光要求,新郑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全力支持市法院开展环境保护审判工作,形成加强环境保护、共建美好家园的强大合力。
刘祖一对新郑市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表示肯定和赞许。就如何加强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工作,刘祖一要求要大力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的评价指引功能,维护好环境公共利益。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依法严惩环境污染、破坏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环境保护行政决定的强制执行力度,切实发挥好执行联动机制的威慑作用。要推动司法与执法的联动机制建设,形成环境保护合力。
记者 杨宜锦 新郑时报 李显文
通讯员 左世友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