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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证监会推出系列改革举措,采取包括新设发审监察委、提高发审委委员任职条件、实行“选人、用人、监管”三分离等办法,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召唤“阳光发审”照耀市场。 变化一:想当发审委委员更难了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了让选聘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证监会决定设立发审委遴选委员会,候选人得参加面试,并被考察,这是本次办法修订的一大亮点。 变化二:委员出事儿推荐单位要“连坐” 在原有谈话提醒、批评、解聘等处理措施基础上,证监会增加公开谴责的处理措施,完善对违法违规委员的追责制度。发审委委员因违法违规被解聘的,取消其所在单位5年内再次推荐发审委委员的资格,发审委委员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作出相应处分。 变化三:委员买卖股票有新规 证监会系统内的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禁止买卖股票的规定执行。对于证监会以外的兼职委员,不管发审委委员是来自国家部委、中介机构,还是来自科研院校,在受聘期间买卖股票的限制措施另行规定。 变化四:新设发行审核监察委 据介绍,证监会将设立发行审核监察委员会,探索采取按一定比例对发行审核项目进行抽查等方式,对发行审核工作进行监察。发行审核过程中涉及的一些标准,将向社会公开,限制发审委员的自由裁量权。 变化五:“选人、用人、监管”三分离 “原来由发行审核部门统筹的审核委员会机制,将进行有机分解,形成三分离。”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 为了强化管理,新的发审委办法缩短了委员的任职期限,将委员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三届改为不超过两届,每年至少更换一半。 变化六:“两委合并”提升发审效率 “鉴于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在审核理念和审核标准方面已经趋同,将主板发审委与创业板发审委合并,有利于统一审核理念和审核标准,提高发行审核效率。”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 另外,之前发审过程中,发审委委员实行固定组别审核,此次改为采用电脑随机产生临时组别。 据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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