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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一条在郑东新区龙湖施划公共浴场的建议再度引发市民议论。7月13日,郑东新区管委会水务局发布消息称,龙湖水域不适宜游泳和垂钓。 另外,入夏以来,龙湖水域 “野游”不断。在禁止水域活动的警示牌下,仍有市民下水游泳或垂钓。 官方:龙湖水域不适合建公共浴场 对于近日出现的市民建议龙湖施划公共浴场,郑东新区管委会进行了说明。 根据郑东新区的水系规划设计,龙湖作为郑州市引黄灌溉调蓄工程,考虑水质稳定需要,设计平均水深4.5米,最大水深7米;龙子湖设计平均水深2.3米,最大水深3.5米。由于湖水较深,湖体水温较低,游泳者骤然跳进冷水中,容易发生抽筋导致溺亡事件,因此,龙湖及其周边水域均不适宜游泳。 河南省兴东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特别在水质方面,龙湖的水源为黄河水,龙子湖的水源为龙湖退水,黄河引水水量有限,如大量人员下河游泳,会对水质造成很大影响。 管理方将联合警方制止游泳、垂钓 据了解,郑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5月4日通过《郑州市龙湖水域保护管理办法》,《办法》中更明确规定了禁止包括游泳和垂钓的11类行为。对于在龙湖水域网鱼、垂钓,游泳、洗澡等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为对龙湖水域进行有效管理,河南省兴东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将联合东区公安分局共同制止游泳和垂钓行为,并将在龙湖1号观景台、西运河北三环桥东侧等9个区域增设管理员。 郑报融媒记者 马燕 通讯员 李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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