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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上高速先要“量高称重”
职业培训将有法可依
1万平方米以上公共机构 5年一次能源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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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上高速先要“量高称重”
1年内超限逾3次 司机或吊销从业资格证

拟立法治超限超载

本报讯 约七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由超限超载运输引发;约50%群死群伤性特大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行为有直接关系……货车严重超限超载已成为道路交通的“第一杀手”,7月25日,《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分组审议,我省拟从源头治理、执法依据、诚信体系等各个方面对货运超限超载行为上“紧箍咒”。

超标装卸、违规放行最高罚3万

《条例草案》对货运源头单位作出规定,不得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装卸货物,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违反者,最高可罚3万。

《条例草案》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由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扣留车辆营运证和驾驶人从业资格证,并移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吊销。

超限超载将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新建高速公路的经营者应当在高速公路入口设置超限超载检测设备、劝返车道和卸货场。已建高速公路的经营者,应当对高速公路进行改造,加装超限超载检测设备。

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应当将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纳入国家信用管理体系。

郑报融媒记者 张竞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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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865 2017-07-26 00:00:00 三 货车上高速先要“量高称重”KeywordPh1年内超限逾3次 司机或吊销从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