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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政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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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省政府办公厅昨日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省盐业执法监督局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省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省盐业执法监督局行政职权事项30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子项1项,取消行政处罚事项8项、子项1项,调整17项。 取消的行政许可:食盐包装袋、防伪标志的印刷、购销和使用审批;省产盐、盐卤水的准运等。 取消的行政处罚:未经批准在食盐中擅自添加营养强化剂或者药物的处罚;无食盐零售许可证经营食盐零售业务的处罚;无食盐准运证或自运食盐(渔业、畜牧业用盐)的处罚;擅自变更食盐计划、擅自营销盐产品的处罚;擅自印刷、购销、使用食盐包装袋及防伪标志的处罚等。 调整的行政许可:食盐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核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食盐批发许可”的实施部门由“省盐务局”调整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 郑报融媒记者 张竞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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