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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省高院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提出14条具体措施,从审判、执行、监督、保障、便民、帮扶等方面,全方位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加强涉贫案件的审判工作,努力为脱贫攻坚构建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依法审理涉贫刑事案件,精准打击侵害贫困群众的刑事犯罪,依法严惩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着力保护涉农资金安全;依法妥善审理涉贫民商事案件,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依法审理涉贫行政案件,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确保国家惠民政策有效落实;依法审理涉贫环保案件,防止污染产业从发达地区向贫困县、村转移;完善涉贫案件执行工作机制,坚决打击逃避债务行为,同时兼顾群众利益保护和市场主体持续发展的能力,对涉讼困难企业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从司法角度最大限度维系困难企业的“造血功能”。 郑报融媒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喻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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