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悉,自8月21日起,郑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对涉及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商品房及单位房首次登记、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等三类对公业务进一步调整,在金水区分中心新办事大厅(三全路康苑居小区门前)增设对公业务办理窗口。市内五区(中原、二七、金水、管城、惠济)辖区范围内涉及以上三类对公业务的,申请人今后可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长江路办事大厅及金水区分中心三全路办事大厅任选其一提交登记申请。高新、郑东、经开三个开发区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以上三类对公业务由各自所属分中心受理。 郑报融媒记者 王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