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南省2017年工资指导线的通知》(豫人社【2017】46号)文件精神,荥阳市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2%;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3%。据了解,该指导线执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通讯员 沈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