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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为规范汽车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维护汽车市场的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我省将从9月1日~12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执法百日行动。郑报融媒记者 徐刚领 我省平均5人 拥有一辆汽车 据了解,目前,全球知名汽车品牌在我省市场上均有销售,约130多个;汽车4S店约1500多家、三级以上汽修厂约万余家。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达2000多万辆,按全省总人口计算,平均5人拥有一辆车,居全国第三位;驾驶员总数达2261万人,居全国第四位。 遇到“霸王”条款 可拨打12312举报 去年,我省全年累计接收商务举报投诉约4700件,受理举报投诉约4200件,办结约3800件,提供社会咨询服务1.6万余人次。 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省52个县区建立了乡镇一级商务监管工作站。在百日行动中,这些机构都将行动起来,保护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为让供应商、经销商主动承担起售后服务责任的双主体,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全省开通商务举报投诉热线电话12312及其网络,接受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 专项执法百日行动主要规范以下几个方面 1.经销商是否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是否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2.经销商是否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是否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 3.供应商、经销商是否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 4.供应商、经销商是否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情况是否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的消费者。 5.供应商是否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并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6.经销商是否建立销售汽车、用户等信息档案,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区域销售动态、用户要求和其他相关信息。汽车销售、用户等信息档案保存期是否少于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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