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方案》强调,本次普查遵循“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基本原则,2017年完成前期准备、启动清查建库和普查试点,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方案》要求,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普查质量管理工作。此外,将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环保咨询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