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9日,在四年一届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中央综治委对新郑市在内的112个单位进行表彰,新郑市再次荣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荣誉,被授予“长安杯”称号。这是新郑市12年蝉联3届“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夺得全国综治最高奖“长安杯”,标志着新郑市跨入全国最平安城市行列。
“长安杯”取“长治久安”之意,是全国综治领域时间跨度最长、涵盖内容最多的一项综合考评,是中央综治委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城市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一项极高的政治荣誉和无形资产,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只有连续三届(每四年一届)被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的城市才有参评资格,新郑已经分别于2005~2008年度、2009~2012年度两次被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
据了解,2013年以来,新郑市科学把握改革、发展和稳定之间的平衡点,不断创新社会治理,走出了一条既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又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平安和谐之路。全市没有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和案件,连续10年跻身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县域经济发展质量总体评价连年稳居河南省第一,2016年人民幸福指数位居河南省首位。
记者 杨宜锦 新郑时报 邓春丽
通讯员 王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