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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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时说,检察机关健全冤错案件防范、纠正机制,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从源头上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 据介绍,2013年以来,检察机关对从办案或申诉中发现的“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 “于英生杀妻案” “王玉雷故意杀人案”“陈满故意杀人案” “沈六斤故意杀人案” “王本余奸淫幼女、故意杀人案”“徐辉强奸杀人案” “黄家光故意杀人案” “谭新善故意杀人案” “丁国勤故意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依法启动纠错、监督程序,与有关部门共同纠错。 此外,最高检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公诉标准化,严格证据标准。2013年以来,因排除非法证据决定不批捕2624人、不起诉87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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