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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郑州市新郑“5·15”仓储非法出版物案等5起“扫黄打非”重大案件依法宣判,这是我市积极落实《郑州市“扫黄打非”案件督办办法》和“速查、速办、速结、速报”重要指示的首批案例。 今年以来,郑州市按照国家和省“扫黄打非”办总体工作部署,坚持严查重打,始终保持“扫黄打非”的高压态势,开展了“清源2017”“净网2017”“秋风2017”“护苗2017”“固边2017”五大专项行动,实行月月有主题,周周有行动,天天有巡查,时时有监管的文化市场监管模式,特别是重点案件严查取得了成效。 郑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查办大案要案作为 推进“扫黄打非”工作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办机制,会同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制定了《郑州市“扫黄打非”案件督办办法》,先后集中查处了9起重点案件,检察机关正式受理7起,市法院立案5起。近日,5起“扫黄打非”重大案件的宣判,宣告速查、速办、速结、速报取得阶段性成果。 郑报融媒记者 苏瑜 ■相关链接 5起“扫黄打非”重大案件判决情况 一、郑州市新郑“5·15”仓储非法出版物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郑市“5·15”仓储非法出版物案作出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伽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二、郑州市新郑“6·8”印刷非法出版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郑“6·8” 郝某某、吴某某印刷非法出版案作出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郝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三、郑州市高新区“10·20”非法装订图书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高新区“10·20”朱某某非法装订图书案作出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四、郑州市中牟“12·15”印刷非法出版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牟县“12·15” 魏某某仓储非法出版案作出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魏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五、郑州市中牟“12·15”仓储非法出版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牟县“12·15” 张某某仓储非法出版案作出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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