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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我市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升,社会散居孤儿、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均提高100元。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财政局共同下发了《关于提高我市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新标准定于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我市社会散居孤儿、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即城镇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农村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7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90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6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50元。 新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下发前已经按照原标准发放的地方,要按照新旧标准的差额补发相应的生活费。 此外,各地要将当地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纳入孤儿基本生活费范围,参照当地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全额执行,同步做好提标工作。郑报融媒记者 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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