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2017年5月我任环保局局长以来……现将工作履职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近日,惠济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区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农委、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就工作履职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向人大常委会做履职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28名组成人员认真听取报告,并做详细记录。
述职后,28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履职报告,再结合日常所闻、所见、所感,按照“赞成”“反对”“弃权”3个选项,当场进行了满意度电子表决。
一名部门负责人感慨地说:“虽然述职让我压力很大,很紧张,红了脸,出了汗,但也有力提升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认识,明白了下一步该怎么干。”“要想台上不冒汗,就得平时多流汗。”
为了推进选人、用人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任内监督,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研究出台了《惠济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明确提出,常委会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对其任期内的工作进行考核或考评。本次报告工作的4个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就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安排,根据主任会议票决结果选出。会后,区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履职和审议情况,将审议意见和表决结果及时报送区委,并反馈给述职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时,对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取得扎实效果。
记者 蔺洋
通讯员 厉留杰 张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