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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世界技能大赛获奖,最高奖励200万元 为培养更多“大国工匠”,我市将聚焦郑州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振兴计划。 到2020年,新增高技能人才40000名。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支持高校、职业(技工)院校、企事业单位选派技能人才参加国际国内技能大赛,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中原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大力开展郑州市百万职工技能比武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搭建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平台。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关键词六:人才服务 非郑户籍人才在郑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可免予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 22 建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根据安排,我市将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开辟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设立服务专窗,为高层次人才发放服务绿卡,根据人才类别分别确定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和责任人。在相关职能单位指定服务专员,为人才在落户、居留签证、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化服务。对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实行人才专员服务制度,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23 人才落户政策更开放 我市将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技能人才的落户限制。专科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来郑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24 外籍人才来郑停居留和往来更便利 《意见》明确,将积极争取扩大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R字签证(人才签证)范围,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无签证来我市的,允许其在抵达口岸后申请R字签证和Z字签证(工作签证),入境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办理居留许可。完善永久居留证申报渠道,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中原百人计划”等重点引才计划备案项目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直接通过有关部门向国家部委推荐申报永久居留证。在华高校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在中国(河南)自贸区创新创业的,可申请2至5年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 25 符合条件非郑户籍人才在郑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可免予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 值得一提的是,为让各类人才在郑“安居”,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自主选择”的原则,通过政府统建、单位自建、出让国有用地、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土地、整合安置房资源和公租房建设等方式,筹集建设人才公寓,供在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租住。对在郑工作并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以上的非郑户籍人才,在郑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可免予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 26 搭服务平台,开展交流合作促人才发挥作用 我市还将全力搭建人才服务平台,成立郑州人才发展促进会,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培养、服务等职能,组织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招聘、项目推介和创新创业项目路演,开展高层次人才日常沟通联谊、座谈交流和建言献策等,搭建人才交流合作平台。组建郑州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举办高端论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和实践问题开展调查咨询论证,为人才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建立300名由各行业知名学者组成的专家信息库。 关键词七:人才管理 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探索推行在事业单位设立人才编制 27 手续办理开通“绿色通道” 为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我市将积极探索并推行在事业单位设立人才编制。高校、科研院所和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纳入总量管理的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等高层次人才,不再进行前置备案和审批,实行自主招聘,人才到岗后进行备案。 在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和事业单位设置特设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或聘用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和年薪制,所需薪酬不受单位工资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建立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手续办理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实行限时办结。 28 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等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探索建立由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多元主体参与的,符合人才岗位特点的多维度人才评价体系。对现有职称制度进行优化完善,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 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特设岗位方式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加快职称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职称网上申报评审。 29 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意见》明确,将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战略为依托,在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金水区建立各具特色的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推进人才政策先行先试。 在自主创新示范区,将加快推进核心区人事制度和薪酬制度改革,在科技与金融结合、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示范区人才政策支撑体系。在自贸区探索建立境外专业人才职业资格负面清单,争取政府支持,允许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设计、会计、教育和医疗等专业人才,在备案后直接为区域内的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条件成熟时将服务范围扩大至全市。试点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高层次人才招聘、考核、科研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探索自贸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支持海外人才在自贸区创新创业,逐步建立多层次离岸创业服务支持系统,为海外人才营造开放便利的创业营商环境。 关键词八:党管人才 30 将人才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和综合工作考核范围 《意见》明确,要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推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人才工作摆在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党委(党组)在人才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汇报。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重要内容。健全各级人才工作机构,在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设立人才工作专门机构,配齐配强各县(市)区人才工作力量。 建立各级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人才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和综合工作考核,研究制定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 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重点建设郑州市人才数据库、“智汇郑州”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咨询服务热线,打造人才服务“一库一网一平台一热线”,实现人才政策发布、项目申报、问题咨询、人才交流、服务保障等事项线上推送、实时对接、及时办结。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对典型人才和创业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重人才、支持创新、鼓励成功的浓厚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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