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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郑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告》,为进一步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12月4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郑州市将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单双号是指日期几号,不是指星期几)限行。 郑报融媒记者 张玉东 限行时间 12月4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 限行区域 东三环(原107辅道)、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均不含本路)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 限行方式 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以下机动车不在限行范围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网约车和租赁车辆)、邮政(含快递)运输车、押款专用车、保险理赔勘查车、学校的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为渐变绿色、由左至右第二位字母为“D”的微型、轻型纯电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为黄绿双拼色、最后一位字母为“D”的中型、重型纯电动汽车。 不受限车辆需备案避免误拍 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转、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邮政<含快递>运输车、押款专用车、保险勘查车、学校的校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等专用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所有人,需到交警支队秩序科审核备案(提出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车辆号牌一览表并附带有车号的车辆照片和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秩序科将审核备案后的车辆信息转交科研所,由科研所负责将车辆信息与电子卡口、360系统数据共享,避免误拍。未经审核备案的车辆,一律予以处罚。 违反限行规定的罚100元记3分 限行期间,将在东三环(原107辅道)、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沿线入市口和市内重要路口设置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标牌。不按限行规定上路车辆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电子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对查处到的闯禁行机动车,罚款100元,同时驾驶证一次扣3分。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遮挡号牌的除罚款外并记12分;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处以行政拘留。 ■看看重型柴油货车咋限行? 八个重点区域内重型柴油货车限行 各类货车(含新能源货车)除了遵守规定以外,还应当遵守郑州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重型车辆在郑州市部分区域道路通行的通告》,自2017年12月4日起,全天禁止各类重型柴油车在八个重点区域内(雪松路、翠竹街、垂柳路、梧桐街合围区域;华山路、建设路、桐柏路、陇海路合围区域;京广路、农业路、文化路、金水路合围区域;嵩山路、二环支路、京广路、中原路合围区域;人民路、金水路、东明路、陇海路、南大街、西大街合围区域;文化路、北三环、经三路、农业路合围区域;通泰路、商务内环路、众意路、农业东路、农业南路、金水东路合围区域;机场高速、陇海东路、经开第三大街、南三环合围区域<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的所有道路上通行。 四环内国三及以下标准重型柴油车限行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国四标准以下重型柴油车在市区四环以内道路行驶的通告》,自2017年12月4日起,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和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国四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在西四环(含)以东、北四环(含)以南、107 辅道(含)以西、南四环(含)以北区域以内的所有道路上通行。 各类货车(含新能源货车)除了遵守以上规定以外,还应当遵守郑州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告》的限行规定。 限行期间,在西四环、北四环、107辅道、南四环沿线入市口设置固定值勤岗,实行24小时工作制,分三班,每班8小时,每班交警、环保、交通、城管部门各1人,交警部门负责拦截车辆,并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对污染排放超标车辆依法暂扣行驶证;环保部门负责对车辆进行污染控制装置检查,对尾气检测排放超标车辆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依法予以处罚;交通部门负责对营运货车进行营运资格查验,对违法行为予以依法处罚;城管部门负责对渣土车进行检查,对违法行为予以依法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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