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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农民工申某给人拆房时被倒塌的房屋砸伤,身体多处骨折。事后,涉案3名被告不提赔钱的事儿。昨天上午,在惠济区法院涉农执行款发放仪式上,法院将刚执行回来的部分款项交到申某妻子手中,还送给申先生一辆轮椅。当天,惠济区法院向农民工代表现场发放案件款400万余元。 郑报融媒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张冬菊 案例: 农民工被砸伤责任人拒赔 2013年1月,申某与田某、程某共同承揽惠济区古荥镇马村一处养鸡场旧房拆除工程,申某与程某在对房屋进行拆除过程中,申某被突然倒塌的房屋砸伤,造成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脊髓损伤、胸12椎体骨折等,生活不能自理。事发后,相关责任人不愿赔偿,申某告上法庭。 该赔偿案一审判决养鸡场田某和程某赔偿后,被告田某上诉,郑州市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为使原告申某尽早拿到有关款项,主审法官多次与被告协商赔款事宜。最近,其中一被告主动还款1万元。 举措: 未结三类涉农案件分类建立台账 据介绍,自从涉农维权活动开展以来,惠济区法院将所有排查出的未结三类涉农纠纷分类建立台账,畅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 截至12月11日,共审执行结三类涉农诉讼及执行案件270余件,结案标的金额3600万余元,涉及农民工、“三留守”人员等共计283人,通过互联网直播涉农案件庭审28次,公开涉农裁判文书200余份,发布典型案例5例,巡回开庭、调解20余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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