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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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第三批接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7省市18日对外公布了整改方案。7省市共确定了531项整改任务。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4月至5月组织对天津等7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8月完成督察反馈。反馈后,7省市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 7省市共确定531项整改任务,其中天津市49项、山西省60项、辽宁省58项、安徽省144项、福建省72项、湖南省76项、贵州省72项。公众可以在环保部官网查询各地具体的整改任务。 整改措施主要包括推进产业升级和能源结构调整;打好大气、水、土壤环境治理攻坚战,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改革等内容。 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开展清单化调度,紧盯地方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及时督办,加强通报,对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调查问责结果进行审核,并适时组织公开。同时持续督促地方利用“一台一报一网”(“一台”即省级电视台,“一报”即省级党报,“ 一网”即省级人民政府网站)作为载体,加强督察整改工作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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