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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李鹏晓,2014年4月到登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至今。作为一名警察、一名党员,李鹏晓说要时刻牢记使命,始终不辱使命,不向挫折找退路,只向困难找方法。 自工作至今3年余,李鹏晓分别在2014年、2016年获得“登封年度先进个人”奖励,共参与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人,破获多个盗抢骗案件,从而使犯罪嫌疑人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同时也为被害人挽回了损失。“4·21诈骗案件”中由登封公安局组织出动人员和车辆,前期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人,李鹏晓从参与案件的第一天就开始参与案件的侦破,最终经过历时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成功将63名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受到法律的审判,并破获案件400余起,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600万余元。 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不放走任何一个犯罪嫌疑人,李鹏晓说,作为警察,把犯罪嫌疑人抓获的那一刻是最幸福的。郑报融媒记者 袁建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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