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新郑市召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新郑市领导刘建武、马志峰、曹东锋、王俊杰、李志强等出席会议,新郑市市长马志峰主持。
会上,新郑市委副书记曹东锋对新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新郑市副市长李猛对新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了解,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迫切需要,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结合新郑市实际工作,2018年全市25个试点行政村(居委会)要完成改革任务,其中每个乡镇分别完成2个试点村,3个办事处、新区管委会、具茨山管委会分别完成1个试点村(居委会)改革试点任务,适时启动全市其他村(居委会)清产核资,2019年全面完成所有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今后一段时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将进一步加快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在“产业兴旺”上有新突破;加快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在“生态宜居”上有新提升;加快推进道德风尚建设,在“乡风文明”上有新气象;加快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在“治理有效”上有新成就;加快推进工作取得实效,在“生活富裕”上有新举措。
会上,新郑市委书记刘建武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升站位,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要把握关键,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着力选优一名好支书、配强一个好村委、发展一些好产业、培育一批好典型、建立一套好机制,扎实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工作;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明确任务、强力推进,完善机制、强化考核,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加快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推动农业农村持续健康发展、决胜全面小康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记者 杨宜锦 新郑时报 李显文
通讯员 秦龙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