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民生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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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窗口、限时办结、只跑一趟 据介绍,补贴申请的适用对象为新引进落户、我市户籍未迁出户口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我市首次购买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10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 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青年人才在郑州市内五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购房的,由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负责首次购房补贴的受理、初审以及发放工作;在其他区域购房的,由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负责首次购房补贴的受理、初审以及发放工作。 各受理单位要在服务大厅内设立窗口实行一次性受理,专门负责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的受理及发放工作,实现郑州人才相关工作“专门窗口、限时办结、只跑一趟”的要求。青年人才购买首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11月23日后购房可享受补贴 记者了解到,整个流程明晰,时间紧凑。 ●申请领取补贴所需提供的资料为: “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本科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完税凭证。 ●非郑户籍人才购房需要提供的资料为: “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毕业证、职称证、职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教育、人社部门的认定证明;在郑工作的相关证明,其中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单位证照复印件、处于有效期内的合同期限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须在2017年11月23日(含)之后购房方可享受该项补贴。我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的正式受理工作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的人员,必须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符合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的名单之中。如果不在其中,将无法享受补贴。暂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申请表中工作单位承诺一栏可暂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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