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记者2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日前制定印发深化庭审实质化改革的“三项规程”。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印发的《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等关键环节、关键事项的基本规程,将对刑事审判工作产生深远影响。“三项规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