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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起,省人社厅、省残联携手在全省范围启动开展“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帮扶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活动时间为1月2日至2月2日。 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职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等人员。 活动期间,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制度。对辖区内援助对象开展上门走访,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信息全部登记造册,实现全覆盖、全实名。对辖区内援助对象分类提供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辖区内已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全面回访、跟踪帮扶。 对于援助对象未实现就业的,要专门制订帮扶方案,因人施策,对于就业意愿不强的,要加强职业指导,促进其主动投入到求职就业过程中;对于技能较低的,要实施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帮助其尽快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对于家庭负担重、就业时间不固定的,要重点为其提供工作地点合适、工作时间灵活的岗位信息;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郑报融媒记者 王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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