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A03版:迎新春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不让乱停车堵了你的回家路 火车站西广场开始抓拍
“我想跟妈妈走……” 快过年了,我们很欣慰 7岁男孩回到妈妈怀抱
年味渐浓
她竟然带12筒礼炮坐火车 当然,到安检就被查住了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标题导航 | 郑州日报      
上一期  下一期
“我想跟妈妈走……” 快过年了,我们很欣慰 7岁男孩回到妈妈怀抱

本报讯 “多亏法院帮我要回孩子,否则他到现在还不肯把孩子还给我。”22日,中原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了一件棘手的案件,说它棘手,是因为案件执行“标的”既不是金钱,也不是物品,而是一个7岁的孩子。

2010年,被执行人李某和申请执行人王女士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寒(化名)。但之后不久,两人便开始经常吵架、冷战。2015年李某向法院诉请离婚,但被驳回。

此后一年时间,两人不仅没有和好,关系反而越发紧张,2016年,李某再次诉至中原区法院要求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达成协议,小寒由王女士抚养,自2016年11月起,李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至孩子成年,并且每月有4天可以探视接走孩子。

“刚开始他还按照调解书每月接走孩子4天,但去年国庆节他把孩子接走了再也没送回来。”王女士说,前夫李某于2017年10月1日将孩子接走,后来又私自给孩子转到其他学校,自己到处都打听不到孩子的消息。

2017年10月中旬,思念孩子心切的王女士向中原区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该案件的中原区法院执行局政委刘红军多次与孩子父亲李某联系见面,但李某总是以各种借口不见。无奈,刘红军只得以公告的方式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

执行过程中,刘红军考虑到,孩子父亲李某拒不履行虽然可以采取拘留措施,但这样只会增加他的抵抗情绪,更不利于他自动履行义务。

案件一时无法找到突破口。

今年1月,申请执行人王女士提供线索,她的孩子被转学到洛阳某小学上学……

根据这个线索,昨天上午,刘红军带领执行员与王女士一同来到洛阳市某小学。

“小寒,我们是法院的叔叔,告诉叔叔,你想跟妈妈走吗?”

“我想妈妈,我想让妈妈带我走!”

王女士泪流满面。

至此,这起抚养权纠纷案件顺利执结,孩子回到了母亲的身边。

郑报融媒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王新 穆童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926176 2018-01-23 00:00:00 二 “我想跟妈妈走……” 快过年了,我们很欣慰 7岁男孩回到妈妈怀抱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