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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是中牟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中牟县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法全面履行职权,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注重实效 监督工作迈出新步伐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突出问题导向,开展计划、预算监督3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个,专题询问1次,对6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15项重点工作开展视察,监督工作实现明显改进和提升。 高度重视对经济运行的监督,依法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全过程审查监督,切实对人代会和全县人民负责。在预算监督方面,对《中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财政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办法》进行修订,出台《中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绩效监督的试行办法》等3项办法。通过有效监督,有力维护了预算约束力和严肃性,省人大常委会对中牟县预算监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 坚持对政府承诺的民生实事办理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在中牟县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下,城乡居民家庭健康签约服务、农村安全饮水提升、“双优双带”文化惠民等项目取得较好效果。在中牟县人大常委会持续监督下,新建中小学、综合文化艺术中心、体育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公厕等项目正抓紧筹划推进中。 推动法律贯彻实施 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为推动解决全县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中牟县人大常委会从城市和农村两个角度同时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城市精细化管理、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都市生态农业产业带建设等报告,开展城乡规划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对防汛工作、汽车制造业、滨贾鲁河公园建设、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等进行视察。 为加强对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支持,听取审议环境保护工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议案办理等报告,督促政府加大投入,城乡并重,标本兼治,完善城乡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促进城乡环保一体化,还群众碧水蓝天。 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中牟县冬季重污染天数显著减少,城东明渠等黑臭水体得到整治,36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正加紧筹备实施。 加强宪法法律实施监督,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组织21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改进执法检查方式,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等6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贯彻实施,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出台《中牟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工作程序,接收、报备规范性文件9件,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突出主体 代表工作取得新进展 坚持和完善代表评议、履职登记、主任接待日、集中联系代表、代表季度集中活动等制度,探索建立开发区代表联系服务机制,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会议、视察调研等活动参与范围;注重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及时组织代表履职培训;丰富闭会期间活动,支持促进代表参与中心工作。 组织开展“精准扶贫,人大代表在行动”“代表评价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等集中活动,涌现出了许多勤勉履职、心系群众、支持发展的优秀代表。朱肖云代表捐款49.3万元设立慈善基金,资助贫困生,帮扶贫困户;冯安民代表捐款31万元,为贫困户购买100辆电动三轮车;韦诗峰代表为贫困户捐款11.5万元;其他代表也都结对帮扶、捐款捐物、献计献策,展现了代表的良好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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