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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牟县检察院坚持以“走前列、创一流、铸品牌”为目标,公正司法、务实重干、奋勇争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跨越。 记者 张朝晖 中牟时报 刘客白 李淑娟 马沂峰 实习生 丁冬 通讯员 王振华 文/图 2017年 主动融入大局,服务群众能力有新增强 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开展了“学先进、找差距、做承诺”活动,制定“三步走”发展规划和“1568”总体工作思路,实施多项举措服务大局。 实施法治宣讲“百千万”工程。全年开展法治宣讲120余场,覆盖3000余个家庭,受教育4万余人。开展“坚持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升群众满意度”送法走访活动。全体干警共走访1700余人次,走访村庄、社区、学校、企业和机关共20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收集意见建议210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20余个,受到群众普遍欢迎。2017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优化措施,精准服务。将汽车产业集聚区、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作为服务重点,打造“企业身边的检察院、服务群众的联络站”。共为2000多名农民工追回施工队拖欠工资2690万余元。 启用了300余平方米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开设了“行贿查询、民行接待、控申接待、法律援助、纪检监察”窗口,实现了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 认真落实各项信访稳定措施,建立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长效机制。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12件,发放救助金115000元。 公平公正司法,检察业务工作有新跨越 公诉、民行、控申等工作跃居全市前列,反贪、反渎立案数同比分别增长23%和133%,其他业务工作显著提升。 全年依法批准逮捕395人,依法提起公诉1025人。开展了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专项行动,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7人,起诉24人,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43人,不起诉29人;对493件681人实行非羁押诉讼;积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涉罪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两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 联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开展了“万名党员预防职务犯罪系列教育活动”,11000余人接受教育。 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活动,对行政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28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履职。 建成全省首家高科技“春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共开展法治教育22场,受教育群众4500余人。开设了“家长学校”,给家长上法治课8次,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强化自身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有新举措 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警示教育会议,畅通监督渠道,保障了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全年邀请代表、委员莅临检察院视察工作7次,收集意见建议22条,及时认真进行了整改、落实。 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务,坚持以公开促公信。拓展公开渠道,认真开展“宪法宣传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丰富公开载体,公开法律文书416份、重要案件信息50条、程序性信息1346条;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公布检察信息565条。 建立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用制度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涉案财务管理。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在全市率先进行案件质量全流程网上评查,做到每案必查。完善听取律师意见制度。通过网上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接受律师预约,解决律师预约难的问题。 顺应司法改革,检察改革有新成效 通过人员分类定岗,确定员额检察官32名、检察辅助人员25名、司法行政人员11名,招录书记员39名。2017年10月1日起,实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真正落实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针对国有财产流失的情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份,督促其追回国家流失资金3.0589亿元。针对朱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100余亩的犯罪行为,在全省率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处朱某某刑罚,并判令其限期恢复原貌,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 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417件502人,占受理审查起诉案件的55.1%,办案周期平均缩短20天,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 与县纪委密切协作配合,完成了反贪、反渎、预防部门的职能和编制划转,坚持转隶标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坚持从严治检,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新提升 注重思想政治建设,每周组织一次政治理论学习。注重纪律建设,利用每季度首月25日的警示教育日,注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转作风、促发展”专项治理活动。 多措并举,当好机关党建“排头兵”。建成党员活动室。设立一个党员活动日,每月8号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开展一系列志愿服务,“雷锋”志愿服务队已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慰问孤寡老人等活动30余次。开展每月党员读书会、“七一”表彰大会、“八一”送法进军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 坚持从严治检。全年共开展检务督察106次,发现和处理问题17个。聘请多位专家学者为干警授课,组织培训、轮训1023人次,开阔了干警视野,提升了干警素能。2017年,两名干警分别被授予“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河南省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先进个人”,10名干警分别被授予“郑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2018年 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 2018年是郑州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一年,是中牟开启新时代都市田园新城建设的起步之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中牟发展大局,以“走前列、创一流、铸品牌”工作目标为引领,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新时代中牟都市田园新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公正司法,强化作风建设 主动服务大局,竭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增强服务大局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中牟发展大局中来谋划、部署和推进。积极开展法治宣讲教育,持续开展好走访送法活动,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搞好平安建设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加强法律监督,大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聚焦检察监督主业,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监督,进一步开展公益诉讼,认真落实司法改革任务,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坚持公正司法,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深入推行阳光检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作风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坚持抓党建促队建;继续开展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打造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 自觉接受县委领导、人大和政协监督,着力提升司法水平 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人大报告。重视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认真办理,及时回复,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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