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X05版:新郑时报 城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
||||
本报讯 1月23日,腊八头一天,新郑法院执行局干警高昭、贾超峰来到耄耋老人贾某家中,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的执行款5000元亲手交到80岁申请执行人贾某手中,老人激动地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谢了又谢。 2015年,河南新郑李某因从事个人经营活动,向同村赵某借款10万元,约定了一年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李某迟迟未还款,赵某索要无果后便诉至新郑法院,李某声称因经营失败无钱还款,无奈之下的赵某向新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期间赵某因病过世,申请执行人转为赵某丈夫贾某。 贾某因犯有严重的白内障,出行不便。该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了解到老人特殊情况后,加班加点,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协调,最终达成协议,被执行人答应分批还清借款,首期5000元借款送交到法院执行局后,执行干警考虑到贾某家住乡镇,老人视力不好,出行不便,在拿到被执行人送交执行款的第一时间,执行干警便驱车前往贾某家中,将执行款交到其手中,不影响老人第二天过传统佳节腊八节。 新郑时报 李显文 通讯员 左世友 王利 文/图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