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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A03版:迎新春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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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春节临近,温暖来袭——1月2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要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 对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我省要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民政、公安、城管、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重点区域、夜间时段特别是极寒恶劣天气时的街面巡查救助密度和频度,持续强化“互联网+”寻亲服务,及时帮助走失的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 同时,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设置明显标志,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 要加大对贫困户、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确保“应保尽保”。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春节期间增发困难群众生活补贴,体现人性化关怀。 郑报融媒记者 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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