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30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的综合情况报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和中央书记处2017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意其对2018年的工作安排。
会议认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首先要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党同志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来执行,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强调,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更好的精神状态和更高的工作水准,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好党组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央书记处要自觉在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把握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进一步在协助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发力,深入调查研究,推动党中央交办的任务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