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民生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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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3日夜至4日凌晨,我市淅淅沥沥地下起一场春雨,记者从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当夜市区共发生7起火灾警情,全部为室外电动车起火。其中金水区3起,惠济区、二七区、管城区、中原区各1起,共烧毁电动车20辆。 幸运的是,这7起电动车火灾均发生于室外,没有引起大面积疏散和造成人员伤亡,但电动车一夜之间在多个区域“发火”,这其中既有偶然性也存在必然性。下雨天气空气潮湿,各种变压器、电线等电力设备、器材容易发生短路打火现象,一些私扯的充电线如果存在老化、磨损,发生危险的概率将大大增加。 如果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门厅、走道位置,不但会导致火灾产生烟囱效应,更会阻挡人员疏散逃生,且电动车车体燃烧会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烟气,盲目外逃,极易导致伤亡情况的出现。 市公安消防支队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车充电要到指定区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进行充电,严禁在门厅、走道位置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郑报融媒记者 汪永森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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